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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司法局 信易+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24-10-25 16:19

  为探索创新信用场景应用,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使守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务,根据国家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程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动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的支持作用,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中小企业合法利益,结合我市实际,枣阳市司法局推出信易+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以提高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为关键,建立多元化、专业化、常态化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始终为推动开发园区加快向现代园区转变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二)工作目标。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架构,营造服务园区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通过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推进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在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园区建立多元化、专业化、常态化服务机制,使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企业法律风险得到有效防,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进驻对象。为发挥法律服务的集聚效应,优化法律服务资源,根据我市实际,公共法律服务进驻的重点为工业园区和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精准化法律服务,建立多元化、专业化、常态化服务机制,提供针对性专业法律服务。 

  (二)确定进驻模式。在园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要根据园区法律服务特点主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定期牵头组织企业“法治体检”,建立完善园区企业法律风险数据库,通过风险报告等形式,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园区管理部门反馈。 

  (三)组建法律服务团。选聘一批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公证员等组建园区法律服务团,与园区开展结对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劳动保障制度,为企业重大经营活动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积极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对企业重大法律问题提供“集体会诊”,进行案件代理、法治宣传、法治体检、培训研讨等活动。办理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受理并指派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三、场景应用 

  (一)开展法治服务需求调研活动。积极沟通科技经信局、招商服务中心、工商联等单位,摸清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底数,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企业职能。充分吸纳规模以上企业和职工建议和意见,调查梳理全市企业的制度需求和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清单。 

  (二)开展涉企法律法规清理活动。开展针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和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提出专项清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对不符合上位法要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清理。 

  (三)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对园区企业开展以“法律政策宣讲、指导依法合规经营、服务风险防范化解、助力稳产稳工稳岗、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的“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助力园区企业做好援企稳岗各项法律服务工作。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内部管理等常见法律问题,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较低的协商、调解、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整合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资源,减少企业诉累,提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便利度。 

  (五)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进园区活动。组建法律服务团,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和运用《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浓厚氛围。完善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他加强园区企业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运用“枣阳普法”微信公众号、智慧政务等媒体平台,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六)推出“法律服务产品”活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努力降低园区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创新非传统型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推出二维码等便捷智能化的移动终端,切实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园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公证职能,整合公证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公证服务流程,持续、规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对各项任务有序安排部署,完善对接机制,落实进驻单位、进驻方式。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根据我市企业规模和产业特点,组建法律服务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进驻。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可以同时增设涉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律师调解工作室。10月底,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 

  (三)完善机制,常态运行。12月中旬,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加强问题整改,以点带面,复制推广一批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各类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开展各项法律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及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秘书股,负责综合协调、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公法股、普法股、律工股、人法股、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市公证处、市法援中心等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研判、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举报投诉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推进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根本上建立起科学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大信息宣传。各地要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发动司法行政系统“两微一端”,对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扩大社会影响,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同时,请各地各部门及时报送工作推进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