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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襄阳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18-12-28 09:45

  襄信用办201829 

   

市财政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29家部委联合签署《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现将《备忘录》转发给你们,请发起部门(市财政局)认真对照《备忘录》标准要求,准确认定政府采购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及时向省、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报送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信息,相关配合实施部门积极响应,明确和细化惩戒措施,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  

    

       

  襄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27 

    附件:    关于转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附件:    《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