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宜城市生态环境信用建设 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宜城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持续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环境守法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加强环保信息归集,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平台建立了一单两库,全面应用双随机监管方式并结合企业信用及风险水平,实施差异化监管。将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平台和环境信用信息平台的方式,实现了信息共享。通过信用惩戒的方式,对不良企业予以了限制,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的机制打下了基础,增强违法企业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三、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诚信氛围
注重打造信用文化,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通过微信群、日常执法检查等渠道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诚信建设,持续开展诚信教育,积极倡导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以诚待人理念,向企业宣讲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相关机制,鼓励企业主动修复信用,提升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助力企业绿色发展。